概念:
圍擋是指為了將建設施工現場與外部環境隔離開來,使施工現場成為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所采取的措施,包括采用各種砌體材料砌筑的圍墻、采用各種成型板材構成的維護體等。
制作工藝:
其組成部分有:籃板、立柱、橫管、立柱內襯、橫管內襯、法蘭盤。
其規格分別為:
籃板28.5×22mmPVC扣板;立柱120×120PVC管,橫管50×80PVC管,
立柱內襯100×100×1.5鋼管,橫管內襯40×40×1.0鋼管,法蘭盤100×150×6mm。
立柱鋼管底部焊接法蘭盤,目前常用規格為2.5×3.0m。
施工:
1.建設工程工地四周應按規定設置連續、密閉的圍欄;建造多層、高層建筑的還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。圍擋的高度一般在2米以上,常見的有2米,4米,6米和8米,或更高的12米等。在市區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、碼頭、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2.5m,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,其高度不得低于1.8m。圍擋高度在4米以下的,一般采用單立柱式,地下深挖基礎1米左右。立柱采用直徑140mm或189mm等。
圍擋高度在4米以上的,一般采用雙立柱式,地下深挖基礎隨高度的調整而調整。雙立柱采用直徑114mm-219mm不等。
2.圍擋使用的材料應保證圍欄穩固、整潔、美觀。市政工程項目工地,可按工程進度分段設置圍欄或按規定使用統一的連續性護欄設施。施工單位不得在工地圍欄外堆放建筑材料、垃圾和工程渣土。在經批準臨時占用的區域,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、堆卸建筑材料或機具設備,臨時區域四周應設置高于1m的圍欄。
3.在有條件的工地時,四周圍墻、宿舍外墻等地方,必須張掛、書寫反映企業精神、時代風貌的醒目宣傳標語。
施工標準:
圍擋基腳采用M10水泥砂漿砌筑MU10頁巖磚磚砌0.5*0.5的基礎,用于增強圍擋抗風穩定性;pvc圍擋設2.5米高,寬3米為一板。
圍擋施工完畢,板與板之間銜接平順,直線要在一條直線上;板與板不得留有縫隙,即在場外不能看見場內施工。圍擋沿線設置紅燈或者隔段用安全反光錐用于夜間警示。
圍擋基腳采用螺絲固定,用于增強圍擋抗風穩定性;??圍擋不能夠用于擋土,承重,不得倚靠圍擋堆物,堆料,不得利用圍擋做墻面設置臨時工棚,食堂和廁所等。施工總承包單位統一負責施工現場圍擋的設置和管理,尚未施工的,由建設單位負責。